我情感上特別喜歡亞伯拉罕林肯多於任何founding fathers是因為一件瑣碎的小事: 他眼中自己的面貌。我到上高中時才發現別人眼中的我不是鏡子裡的我(恩,很遲鈍,而且當時還非常驚嚇沮喪XD),林肯自己看到的是一個相對而言更陰鬱甚至帶點危險的樣子,他接受了那個形象(包括重影的夢魘)還達成這麼多目標好堅強!(爆)
1865年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通過,南北戰爭結束,林肯在全歐洲的屏息關注中,做到了徹底廢除奴隸制度同時維持聯邦完整,這也開啓了海的另一頭,自由派們一連串的仿效:英國開始“論自由”,法國大革命開始重生等等等。回頭來看看這場戰爭的起點,南方的七個州決意脫離聯邦(既然大家觀念不合那就散了吧,好聚好散。),北方政府則以叛亂為名,拒絕任何談判並以軍事討伐(我沒同意你走甚麼走!結婚了要分手沒那麼簡單),接著就是五年的彼此殺戮,當然這是非常簡化且單面的解釋,畢竟奴隸制度的存否能夠有觀念不合的空間嗎?但是當林肯決定用最極端的,戰爭的方式去處理歧異,這樣而來的平等難道沒有失去任何那個詞語包覆的真諦?(譬如我們可以大聲地制止噪音嗎?)再有信念的人都可能對此心存疑慮(事實上也真的很多),這時就需要有一個更高的視野(pun intended. ;p)穩定的帶領着群眾。為了他“感覺”(或是用比較不精確的“良知”)應該做的事情,林肯用法律宣戰,也用法律停戰,這包含了一個很重要的"類"paradox XD:No man is above the law and no man is below it. (然後現在沒時間寫我的廢話)對於個人與群體概念,他是最純粹完美的共和派。
下面跳接使批駁電影心得 xD
It is for freedom that Christ has set us free. Stand firm, then, and do not let yourselves be burdened again by a yoke of slavery. (Galatians 5:1)
電影結束時坐在戲院等散席的我想著這段經文,以及林肯和這位人子行事的相似:那在大場合老是愛用小故事寓言講話的囉唆,給"門徒"的則是直接明白的解釋; 慈愛卻也令人畏懼, Day Lewis演的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好了(請給我三十個銀器),那一幕他拿過紙條,轉交給Bilbor,然後握住Hay的手已經不是模仿,而是化身了!不用提那個聲音,他整個氣質精神都是美國第十六任總統。(然後spader你讓我這個看過你美貌的人真是有點哀傷)
事實上一直到二月八號Lincoln都還是我今年和Amour不分上下的最佳影片,第一場內閣會議和最終的與Stephens的晤面太太太太完美!(再加一萬頂莎士比亞假髮~~)Tony Kushner的劇本讓人好奇也好希望能親聞當時的對話。議會辯論,私下拉票協商以及最終的歷史性投票真實地呈現了“民主”。我好喜歡大聲叫囂互罵後自動回歸秩序的大人們。
然後這部戲也太多奧斯卡得主/提名者。
我想,一個真正偉大的領袖是可以同時吸引阿米許小男孩和孤僻超能力青年以及變態前男友的(Girls' Adam)。
接下來要講把上面那段經文邪惡的曲解的人事:the sex abuse cases among catholic priests, and its covering by the Vatican.
Mea maxima culpa
從教宗辭職講起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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